第117节(1 / 2)

“难看?你确定?”季迟眼里带着笑,又变回从前那吊儿郎当的样子,把她手往里送,强迫她握着,强迫她正视,“乖,培养一下感情,下次见面,希望你们更亲密。”

“季迟!”

陆弥可受不了他这样不正经。

季迟在她手里喘息着,头上汗都下来了。

她虽然是漫不经心的,也不看,更谈不上任何技巧,可想了那么久的美味到了嘴边,季迟哪里有那意志力?差点就克制不住了。

季迟喘着,“陆弥,再快点。”

他舔着陆弥的嘴儿,又往下移,开始吃她的脖子,把她舔了个遍,直到在她身上舔满自己的味道,就像动物宣誓主权一样。

她是他的。

结束后,季迟浑身是汗,搂得陆弥差点喘不过气来。

陆弥轻轻推开他,结束后俩人都像是洗了个热水澡。

陆弥晚上没事,打算回家收拾季迟留下的烂摊子。

“走,我去跟阿姨赔罪。”季迟挑眉。

“不用。”

“怎么不用,那不是我未来丈母娘?”季迟把她抱到怀里,笑道:“我得在我丈母娘面前好好表现表现。”

陆弥气笑了,说不出拒绝的话。

季迟到时,文素兰正在院子里插花,她把全家所有能放花的东西都抱出来了。

水桶、铁锅、花瓶、洗脸盆、药瓶、矿泉水瓶……

季迟到时,就看到陆弥家院子里所有的容器里都插着玫瑰花。

文素兰脸都要黑了,毕竟她今天一下午都在做这事。

陆士忠也是忙得天昏地暗,他原本在工厂正忙着呢,被文素兰一个电话叫了回来。

原以为是出什么大事了,回来看到这一地的玫瑰花才明白,这事实在太大了,大到没法解决。

他活了一辈子这是长见识了,第一次见到这么多花。

“哪个傻子给咱闺女送了这么多花?”

“想一想,这也是人家的心意。”

“这小子绝对是故意的,故意折磨我们,我觉得咱闺女一定不能答应他,就应该狠狠拒绝,这才符合咱 闺女的风格。”

文素兰刚要说话,就见陆弥和季迟同行从外面走来,文素兰一怔,黑夜里她没看得清季迟的脸,反复打量这个高高瘦瘦的年轻人,隐约跟记忆中某个男生重合上,可记忆里那男孩喜欢穿休闲潮服,戴着鸭舌帽,穿衣服很好看,清清爽爽,没有一丝油腻感。

眼前这个年轻人穿着西装,没有过往的不羁和戾气,神色比从前温和许多,眼里的锋芒也收敛的正好,他的西装并不是很古板的那种,反而很有设计感,文素兰第一次觉得西装也能穿出一种年轻的质感来。

记忆重合,文素兰盯着季迟看了半天,还是季迟先喊了她一句阿姨。

文素兰这才喜道:“是季迟吧?”

她连忙把季迟往屋里拉,看一地狼藉还解释道:“也不知道谁给陆弥送了这么多花。”

站在不远处的陆士忠也看到他了,这几年季迟的变化挺大的,当初他也很惊讶,没想到季迟说出国就出国了,不过有钱人家的孩子,出国申请个名校问题不大,当初陆士忠为了给叶西选学校,曾经了解过,说是国外的学校并不只注重成绩,国内考得很多科目那边也不考,最重要的是英语好,有特长有社会实践有个人想法,申请表里可以体现很多自我的东西,比如说环保,做义工,特长学了多少年,为了学习这项才艺付出多少精力,总之就是申请表要体现出你的个人特质。

这样看,季迟虽然在国内成绩不好,可去国外读名校也不是不可能。

只是……

当初他离开时,陆弥的反应虽然不大,可陆士忠能感觉到,她不如之前开心了,那种感觉很难言语,总之,陆弥身上不像从前那么有活力了。

女儿这样,他自然不高兴。

当下又见到季迟,陆士忠哼了哼,对他没个好脸色。

季迟叫了声:“叔叔。”

陆士忠哼了哼,鼻孔出气。

这几年在社会上混,季迟立刻捕捉到了他的情绪,他很快笑起来:“我记得叔叔喜欢骑行,这几年,叔叔还骑吗?”

文素兰端着水果出来,“他啊,每天都骑一个小时,经常参加骑行活动,还去过西藏骑行呢,整一个发烧友。”

谈到爱好,陆士忠的神色缓和了一些。

“你看你说的,我不抽烟不喝酒不嫖不赌,就骑个车你也整天说。”

“这路上人多车也多,你说你因为骑车被撞了几次了?都没一点记性的。”文素兰板着脸教训他。

陆士忠给她使了个眼色,“行了,在孩子面前,给我留点面子。”

季迟低头咳了咳,“叔叔要是不嫌弃,以后我可以陪你骑。”

“你小子也喜欢骑行?”陆士忠深感怀疑。

“是,从高中就喜欢,这几年也一直坚持锻炼,我在国外时,那边人少,骑行的条件要好一些。”

陆士忠越聊越兴奋,“那你去过哪些国家骑行?”

季迟一一说来,俩人越聊越兴奋,到最后陆士忠拍着大腿,直说下次跟他一起去。

“那下次我们一起去芬兰和冰岛度假时可以试试骑行,在北极圈骑行是很不错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