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节(1 / 2)

疯狗加三 易人北 2804 字 9天前

作者有话要说:雷诺:变强的诱惑很可怕,就是不知道他的加三能否抵抗住那份诱惑下隐藏的危险。嗯,他也要赶紧找回自己缺失的魂体,让自己赶紧恢复实力乃至变得更为强大,只有这样,他才能兜得住某个小恶魔。

第203章 变废为宝

有了前进方向和动力,加三对帮助混血觉醒一事也更加重视。

他总觉得他对那两个魔法阵知道得还太少, 就像是没有拿到说明书的新智能家电, 他会使用其基本功能,但很多功能还没有了解清楚。

其实他的血脉能力, 包括超级味精,他也只是了解到皮毛。

但活到老学到老, 他离开那个世界时,人类对基因的了解还只是浮于表面, 对人类自己的大脑也没能了解多少, 他也没指望一口气就能把所有知识全面掌握。

“喂,外来者, 比试时间到了,你该给那个小混血垃圾……魔神在上,这竟然是一个才出生不久的小崽子,他能扛过觉醒的痛楚吗?”小黄鸭满脸不可思议。

“这是公爵阁下挑出来的魔选。”加三点明。

小黄鸭嘿嘿笑,完全不以为耻:“可是你可以不选他,公爵挑出了六个魔选,你可以从中选择最好的,既然你选了这个小崽儿,想来这个小崽儿应该有什么独到之处。”

加三连嘲讽的表情都懒得做, 天知道面包棍有什么独到之处?他挑选面包棍,只因为面包棍是无翅他们的家属, 与其把面包棍交给萨勒曼那边,还不如他自己来。就如小黄鸭所说, 面包棍太小,他能扛过觉醒的可能性也很低。

本身可能就很低,再选择那不完全的觉醒石,和十分粗暴不完整的觉醒仪式,面包棍指不定就给他们弄死了。

加三不想面包棍死,他宁可自己来背负起这个责任,至少他自认为他帮助面包棍度过危机和觉醒的把握更大一些。

不过说起来,萨勒曼挑选出来的三名混血体质都非常好,只看前面两个都撑过那十分粗暴残忍的觉醒过程就知道。

与之对比,无论是半树魔还是阿岚看起来都比较弱,更不要说刚出生没多久的面包棍。

也许萨勒曼也知道他会选择自己这边的混血来觉醒,才故意挑出三个比较年幼、看起来又比较弱的?

加三撇嘴,现在想这些已经毫无意义,他现在的目的也不是在帮助混血觉醒,而是从混血身上得到“好处”。

以前纯血恶魔帮助混血觉醒,得到的好处就是该混血的效忠。

而他,因为他的特殊体质,让他可以得到更多。比如把觉醒过程中的杂血化为精血来补充和提高自己,这也算是一种变废为宝了吧?

“咿哟。”面包棍一拱一拱地爬过来,抬起不太好看的大脑袋,两只小豆眼充满了坚定之光?

面包棍的真实心声:超级奶妈你好,快来奶我吧!我一定会和无翅哥哥他们一样快快长大哒~

加三蹲下身摸了摸面包棍的脑袋,“过程很痛苦,这点我无法帮你避免,但怎么也要比那边好,重要的是好好选择你以后要走的路,一旦决定就再也没有反悔的可能了。”

面包棍:“咿哟!”有的吃,再痛也不怕~

面包棍太小,小到还无法理解觉醒的意义,但他本能的觉得这是大大的好事,不管大魔们描述得怎样可怕,他都要抢着上。

加三也不再犹豫,把小小的面包棍托到手掌上,眼睛半闭。

“觉醒仪式开始!”

当他这么告诉自己时,他体内的两个魔法阵迅速亮起,黑色光丝从他身上爆发而出,把加三和面包棍裹得严严实实。

加三全程旁观了面包棍的血脉觉醒过程,这对他吸收那些精血也有极大好处,相当于看了一遍人家的天赋能力要怎么发挥和提升,配合上吸收来的传承记忆,他足够去当这些种族幼崽的启蒙老师了。

“咦?”加三诧异。

不起眼的面包棍,其恶魔族血脉竟然是极为少见的高等恶魔族,可是这个小崽儿竟然打算放弃恶魔族血脉,选择另一血脉。

先说说面包棍的血脉,他的血脉不止五种,只不过混血最多能表现出五种色泽,这些颜色就像是一种诅咒,把他们和恶魔族区分开来。因为恶魔族也有各种形象,古里古怪的很多,但色彩斑斓到毫无规律又没有魔纹的只有混血。

其实任何种族的血脉都不可能是完全的纯血,从不知头尽的远古开始追溯的话,一个物种体内必然有多种物种基因出现,只不过这些远古基因(血脉)被时间长河冲刷,慢慢就从显形变成隐性,直到被后面的其他血脉一层层掩盖。

现在所说的混血或者纯血,都是还能展现出天赋能力的血脉,也就是有觉醒可能的血脉。

像面包棍,确保可以觉醒的血脉一共有七种。

最弱的是一种魔界魔兔,浑身冰蓝色很好看,天赋能力是可以把兔毛变成冰针,以此来抵抗敌人,但兔毛不能外射,就和刺猬一样,算是魔界魔兽的最下层。优点是皮毛冬热夏凉,还有就是很能生。

最强的是恶魔族血脉,还是极为少见的天生高等血统,加三通过传承记忆了解到,这种血脉叫吞噬魔虫,什么都吃,是恶魔族的清道夫,靠吞噬成长,消化能力极强,到达高阶后甚至连魔神都能消化。据说还可以无限长大,长到最后甚至能变成一个星球,还是会不断成长的星球。

这么可怕的天赋能力,足以保证吞噬魔虫可以成为恶魔界乃至全界的霸主,不过大约就是天赋能力太强大了,导致这个种族懒惰到连捕食都没什么兴趣且毫无野心。当然,对于别的种族来说,这两点绝对是大大的优点。

另外,吞噬魔虫的缺点就是他们幼小时是真的幼小,几乎没有什么攻击力,很容易被别的恶魔搜出来吃掉。而吞噬魔虫的卵也是恶魔族的无上美味之一,很多大魔都喜欢悬赏吞噬魔虫的卵。有趣的是吞噬魔虫的卵分为受精和不受精,和鸡蛋一样,不受精的卵无法孵化,只能作为食物。

有些大魔甚至会特意饲养吞噬魔虫,就是为了吃他们的卵。

吞噬魔虫懒惰症犯的时候,也吃自己下的未受精卵来过活,所以他们的成长也极为缓慢,这一切自然导致吞噬魔虫在恶魔族并不多见。

面包棍看完吞噬魔虫的一生,小豆眼嫌弃得一塌糊涂,他才不要做这么一个只会下蛋的懒虫子!

七种可以觉醒的血脉,面包棍看中了地精血脉。他觉得地精生活在地底,小小的、绿绿的,有手有脚,很符合他的审美。另外地精虽然自己不善于种植和捕猎,但他们善于偷窃,面包棍觉得这点也很好,这样他饿了就可以去偷别家的食物吃,还可以分给无翅他们。

加三发现面包棍的选择,嘴角抽了抽。对于别的混血,他绝不会干涉对方的选择,但面包棍太小了,他不想面包棍长大后后悔,所以他略微提示了一下。

地精……其他不说,他们的种族特性也有一点,就是不讲卫生、不爱收拾打扫,因为生活在地底,加上为了避免被捕食者发现,导致他们一生中很少洗澡,明明是绿皮,但因为常年蒙灰,看起来皮肤是灰绿色和深绿色,其实都是脏的。

哪怕有些强大的地精可以过上很好的生活,他们也不喜欢洗澡和收拾,他们觉得洗澡会伤害他们娇弱的身体。

面包棍是个爱干净的小家伙,不但爱干净,他还很勤劳,这点从他鄙视吞噬魔虫的懒惰就能看出来。

一看被重点放出的地精邋遢的模样,面包棍顿时表示不要不要。

另外四种血脉,天赋能力都不算弱。

一个是石人族,浑身坚硬,防御能力一流。

一个是黑暗精灵族,擅长弓箭、偷袭和暗影法术,并和森林亲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