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林晚秋牵起唇角笑了笑,克制着心底不断翻涌的酸涩,柔声哄着孩子:“大姨不苦,大姨只是有点不舒服,现在想回家睡会。”

萌萌体贴的猛点头,肉呼呼的小手抚了抚林晚秋的面颊:“大姨痛就给萌萌打电话,萌萌去给你讲故事,萌萌给你呼呼,痛痛全都飞走了。”

林晚秋看着孩子一本正经的小脸,泪腺酸胀的厉害,急忙别开眼:“唔,大姨记住了。”

林晚秋率先往外走的,转身的瞬间眼泪就铺天盖地的涌了出来,所有的压力和挫折都敌不过他的一句话,他随意的一个字就能将她所有伪装的坚强摧毁掉。

如果不是太在乎,他又怎么能那么轻易就伤到她。

她已经不奢求了,可是为什么连这最后一点聊以自-慰的余温都要被他抹杀掉,他当真是时时都不忘羞辱她。

林晚秋,快醒醒吧,这个男人你连偷偷爱着都是奢侈。

一个人走在偏僻的街道上,刺眼的阳光晒得人脑袋晕眩,肚里空荡荡的,只剩那药丸的滋味还卡在喉咙间,真的好苦。

林晚秋努力回想着这些年和白沭北的纠葛,可是怎么越想越不清楚了呢?好像除了不断被他讽刺厌恶,真的什么都不剩了。那些曾经对他的偷偷爱慕,那些他身上让她无法自拔的闪光点,怎么越来越模糊了呢?

林晚秋努力的想,脑子胀痛,全身都好像湿漉漉的往外冒冷汗,腿也开始发软。

那导购好像没说会有盗汗的现象啊,林晚秋站在树荫下想缓缓神,手却怎么都抓不到眼前的树干,眼睛发花,慢慢地,世界就陷入了一片黑暗。

身体好像跌进了无尽的深渊,耳边似乎有呼啸而过的风声,隐约还有熙攘的人流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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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路上,白沭北一直沉默,每次看到林晚秋他似乎哪里都会不爽,看到她听话他觉得碍眼,看到她不听话他依旧觉得不顺眼。

好像林晚秋的存在就让他变得不越来越不像自己。

萌萌从窗外的街景收回视线,一脸不高兴地看了看白沭北,发现白沭北一直神色冷淡,不满地开了口:“老爸,我要和你谈谈!”

白沭北被孩子打断,这才敛了心思:“什么?”

萌萌才五岁,可是思想已经被白小黎教育得有些早熟了,这时候居然还摆出一副谈判的架势:“我需要一个妈妈!”

白沭北一愣,随即面无表情地盯着前方路况:“有合适人选了?”

他几乎不用猜也知道小丫头的心思,果然萌萌点着头,毫不迟疑地回答:“当然就是大姨了,只有她不会骗我欺负我,大姨最好了。”

白沭北复杂地转过头,孩子脸上满是憧憬的笑意,看得出来她对林晚秋是真心喜欢。

想到萌萌和林晚秋的重逢,孩子会对她依赖和喜欢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儿。

两年前,萌萌因为程妈的疏忽,在超市走丢了。当时他正在国外参加联合军事演习,知道孩子丢了的事心急如焚,可是不能马上赶回来,只能把事情交给老三白湛南来解决。

白沭北身份特殊,没结婚就有孩子的事儿不易传开,所以萌萌的身份也很敏感,白湛南没向警察报案,只是私底下用了不少关系悄悄找孩子。

白湛南人脉再广,一个才三岁的小孩子,榕城又这么大,哪是说找就能找回来的?

萌萌是在一个卖小吃的逼仄巷子里遇到林晚秋的,当时小家伙已经饥肠辘辘,饿得站在小吃摊边不肯走了。

林晚秋那会刚下班,混在人群里给知夏买肉夹馍,她不是很爱这东西,可是知夏喜欢,一边低头在手机上确认明天的工作行程,一边偶尔瞄一眼老板的进程,余光一瞥才发现有个小家伙站在离自己不远处一直吞口水。

那小模样长得可真招人疼。

林晚秋看着她的眉眼,心底某根弦被深深地触动了。

如果她的女儿还在,也该有面前的小家伙这么大了。

正好老板吆喝着肉夹馍做好了,林晚秋接过来,热乎乎的窝在手心里,肉的香气不时萦绕在鼻端,那小家伙小嘴抿得更紧了,唇角还微微的蠕动。

林晚秋看孩子一个人孤零零站在那里,心念一动走了过去。

孩子三岁,防范意识还不强,看到她走过去居然也没躲开,而是眼巴巴地盯着她手里的肉夹馍。

林晚秋会意,把手里的馍递到孩子面前:“喏,吃吧。”

萌萌抬眼看她,漆黑的眼水汪汪的,她不说话也不敢接,只是直勾勾地仰头看着她。

林晚秋俯下-身,嘴角带了温和的笑意:“宝宝饿了?阿姨重新买一个,这个给你吃。”

萌萌是真的饿了,闻着那香气口水咽得更凶,小手怯怯地伸出来,还知道奶声奶气的道谢:“谢谢阿姨。”

林晚秋笑看着孩子,小家伙小口小口的吃着,虽然饿的很凶,可是却没有狼吞虎咽,吃相很秀气,那样子怎么看怎么招人疼。

她没在孩子周围看到家人,只当小家伙的父母混在了其他小摊之间,起身准备走,衣角却被孩子油乎乎的小手给攥住了。

她疑惑地回头,小丫头瞪着大眼睛:“阿姨,我找不到阿婆了。”

林晚秋带孩子去派出所备案,孩子太小了,家里的情况根本说不清楚。派出所只好找人不断排查,看有没有符合的报丢失孩子的人家。

这期间,萌萌坚持要和林晚秋回家,片区的民警和林晚秋也认识,就把孩子交给她带回去了。

林晚秋是真的喜欢萌萌,每每看到孩子透亮的眸子,她的心脏都软的不可思议。

回家之后林晚秋才发现小家伙的出身不一般,孩子穿的衣服质地上乘,牌子都是商场里最好的。小家伙吃东西的餐桌礼仪也很好,吃完饭还会帮忙收碗筷,虽然笨手笨脚的,可是自理能力很强。

林晚秋既吃惊又好奇,可是从孩子这里什么有用的讯息都问不出来。

孩子在林家住了三个月,和林晚秋同吃同住,两人很快培养出了感情,林晚秋脾气温和,又很喜欢孩子,萌萌恨不能二十四小时和她黏在一起。

直到三个月后的一天,有陌生人按响了林家的门铃。

西装笔挺的男人站在门口,眼神有些厌恶地扫了眼屋内的情况,直到萌萌的瘦小身影飞快扑进了他怀里:“三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