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不用再抬眸看了。
“大唐鼓?你说,我要是把大唐鼓拿出来放到舞台上,人家会不会以为我是给商场开业打鼓的?
要是泽乙把二胡拿出来,人家会不会以为他戴个墨镜就是瞎子,让他拉一曲二泉映月?
你以为我们一开始没有坚持过我们所热爱的东西吗?
可你知道公司给我们的回复是什么吗?
如果我们继续使用这些乐器,那就拒绝签约。
公司说他们要的不是民谣,而是流行音乐;
要的不是梦想,而是爱情,是你侬我侬。
这是大势所趋。
至于民族的乐器,民族的音乐,那不是我们公司应该做的事情,要交给想要发扬民族文化和音乐的公司。”
秦圣炎说这话的时候,辛泽乙从窗台上走下来,站到一边。
他默默地握紧了拳头。
没错,他喜欢二胡。
从小就学习二胡,二胡发出来的声音就是他的精神食粮。
当他信心满满地来到公司面试的时候,带着他最心爱的二胡想要拉一首给评委们听一听,却听见评委们的嘲讽。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学二胡?”
“刚刚那个弹贝斯的不错,基本功挺扎实的。”
“小帅哥,我这有一副墨镜,不如你拿去戴上?听说二胡和墨镜更配呢,哈哈哈。”
那个时候,刚成年的辛泽乙真的很想放下二胡,跟那几个评委打一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