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支着一条长腿坐在窗台上抽烟。
“没有。”
“那你为什么懂这些?”
“男人懂这个不是很正常?我懂的东西多了去了,你没发现而已。饿死了,做饭去。”
早饭是他做的,晚饭归江妙妙,这是心照不宣的约定。
但她中午做了饭,下午又练习那么久,手腕酸痛得抬不起来,可怜兮兮地看着陆启明。
“今天你做好不好?明天我一定做。”
“你呀你。”
陆启明拍拍她的头,跳下窗台,叼着烟洗米去了。
江妙妙逃过一劫,美滋滋地上楼休息。
看着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个武器,她决定一定要珍惜它。
搞不好以后这个宝贝真的能救自己的命呢。
电锯靠手端着还是不方便,出门时她手里肯定得拿别的东西。
于是二人去超市补充食物时,江妙妙特地拿了针线盒与一个斜挎包,回家就钻进房间里鼓捣。
翌日早上八点,两人穿上防护服,戴口罩手套,抹好血即将出门。
她突然神秘兮兮地说:
“等我一下,给你看个东西。”
陆启明皱眉。
“什么东西?”
“你看见就知道了。”
她跑上楼,再下来时肩上多了个粉色的斜挎包。
包身一侧开了个口子,电锯的头从那里钻出来,随着她走路的姿势摇晃。
陆启明:“……你做的?”
“是啊,很方便吧,以后不管到哪里我都能随身带着了。”
“方便是方便,就是有点……”
他想到自己消肿没多久的脚趾头,把丑字咽了回去。
江妙妙毫无察觉,看着自己的杰作十分满意。
“这个包还有很多口袋呢,出门时可以放很多东西。水呀、创可贴呀,要是出远门中午不方便回来,还可以带午饭。你要不要也弄个包?”
陆启明连忙拒绝。
“不用,谢谢。”
“弄一个嘛,还可以用来装物资呢,省得推车装不下。”
“真的不用,快走。”
他推着她的肩膀,强行把她推出了门。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他们都已经在这座城市里生活好几个月了。
江妙妙看着街上游荡的丧尸,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
想当初刚穿进书里时,她以为自己能撑一个月就是万幸。
路过一辆轿车,她有点惋惜。
“要是我们能开车就好了,这样才能去更远的地方搜集东西。”
11路的速度实在有限,他们至今去过最远的地方,是十几站路外的超市。
如果走更远,一天的时间就不够打来回了。
现在食物是吃一点少一点,在他们吃的同时,没带回来的食物也因无法冷藏保存,快速变质。
昨天去超市拿大米,不少米袋里都长了虫,很多真空包装的东西胀包变臭,看得她肉痛不已。
等周围超市的食物都不能吃了,他们该怎么办?
换个区域住吗?
她舍不得自己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家”,再说搬家时还容易遇到危险。
陆启明沉吟片刻,提议:
“我们找辆自行车吧。”
“自行车?那推车怎么办?”
“坐在后面的人抓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