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王千岁,我们没有您的牺牲精神和远大的心怀。我们只是普通人,在这个危机的时候,我们当然要先考虑自己,这没什么不好意思的。”这个年长的庄主理所当然地答道。
“是,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你们一点,你们以为单独行动,不想打仗就能安全地逃出去?错了!就凭你们这一千人,如果没有我于众多的百姓在背后支持的话,你们早就被匪军击败杀光了。”信王赵榛把手放在马的得胜钩上地长枪上,他才不相信这些家伙会知道这些。
那些在村庄混的人,并没有和起义匪军真正打过交道,根本不明白对方的武器虽然简陋,但是其强悍战斗力地可怕之处。杀几个土匪就算了解义军了?那义军首领们还不如一头在墙上撞死算了。
他听到这个年轻亲王的话眉头一皱,说道:“这么说您有办法?我只能说在我们损失尽量少的情况下,我会听您的命令。毕竟我们不是军人,我们有我们追求生存下去的选择权力。”
“呵呵呵,你不知道的是,我一向推崇的是零伤亡。没有把握,我从来不先动手。不过在森林里,我的胜算就要高得多,因此我优先要考虑怎么甩掉那些侦查并准备抢掠我们的匪军骑兵,有它们在侧翼难民们的速度快不起来。”
马云瑞沉默了下来,他不懂军事,但是本能地感到这个年轻的亲王所言非虚。他也听说了信王赵榛常常打胜仗,既然人家说能行,应该就能行。
信王赵榛忽然一松缰绳,让马跑出去一圈远远地绕到一处高坡上。他回头看着这边的乡民组成的临时军队,说道:“你们想有机会活下来,除了侥幸之外最好是跟我一起。”
“我的要求很简单——你们听我指挥,保护我们带领的这些难民安全地抵达我们信王军占领区。你们虽然是民兵,但是我可以许给你们的酬劳就是,完成我的命令,以后你们会得到更多——那就是成为一名地方真正的守备军战士或分得至少二十亩田地!”
说罢,他手一扬,一百名信王军骑兵们大喝道:“信王无敌!信王金口!信王一诺值千金!”。信王赵榛有些诧异的回头看着自己的部队。什么时候这帮家伙会给自己拍马屁给自己做广告了?还这么整齐!
信王赵榛对马云瑞挥挥手,说道:“去吧,去集合你们的人手。我在这里等你们复命。至少你们可以选择怎么死,是一头撞在土匪大军被杀死,还是拿着我的承诺像个真正的信王军战士一样保护弱小,奋战杀出一条血路。”
他回过头,远处的土匪军骑兵斥候又一次出现在月色下,这一次比上一次的刺探早了一些。
马云瑞最终怀是选择相信信王赵榛的话,他既然是赫赫有名的亲王就一定金口玉言。他还那么的言之凿凿,纵使他开口扯谎,心至少也得有点信心和本事。
最关键的,还是信王赵榛给了他们一个充足的理由,那就是酬劳。这个时代的人,其实并没有那么强大的国家和民族的概念。他们的追求很简单,那就是活下去。就这样,有了活下去的田地和工作,可以让一切不合理都变得合理起来。
千余名壮丁一起集合起来并不需要多少时间,他们用手势交流,一匹一匹马从人群飞驰而出,然后汇聚在一起,片刻之间,就已全部应到。
这帮家伙不简单,虽然比起自己的军队差,但是竟然比普通的宋军还训练有素,不是一般的人物,恐怕这群家伙也是暗打家劫舍劫富济贫的暗匪之类的绿林好汉。信王赵榛心想。
信王赵榛也让自己的军队集合了起来,他需要自己手的人分为两支,虽然千余名壮丁比自己的军队差,但就凭刚才露出的一手集结迅速的表现,锻炼锻炼也不是一般的军队可以比拟的。
信王赵榛在放马绕着这些人跑了一圈,然后他在一侧停下来,眼望月亮星辰,在估算时间。
远远的那些排成一条长龙缓缓向前的难民们,不少人吧都在看着这两支一千一百多人的骑兵队伍,猜测他们想要做什么。
他们之许多都是后来加入的,并不知道信王赵榛,反而对那一千多个骑着马在沿着队伍维持秩序的骑士们印象深刻。
他们不断问那支军队是谁的兵马,因此这些士兵的身份也从一开始的散兵游勇在百姓们口上升为来解救他们的正规信王军部队。一会又变成什么信王军亲卫军或者是信王军禁卫军。总而言之,至少是他们在领导大家走向身存与幸福的道路。他们只需要跟着那些个背影走就是了,救苦救难强悍无敌的信王军,自然会带着他们走出去的。
仰头看天,浓浓的眉毛动了一下,信王赵榛把时间定格存这一刻。他举起大神龙枪,向前一指。让所有的骑兵队伍顿时随他缓缓向前动起来,在他的指示下,骑士们汇聚一起,沿着一条根本不存在道路的路线冲向前面的高地。
信王军骑兵们一个个举起斩马刀或者长枪,义无反顾的跟随者信王赵榛冲了上去。
而在后面的一千名壮丁骑兵们的眼里,这却实在是有点冒失了。“信王千岁在搞什么?”“如果我们这么直冲上去,那队土匪骑兵不出现在那个方向的话,我们岂不是显得像是傻子一样?”马云瑞忍不住问道。
“如果那些敌人出现在另外一个方向并起反冲锋的话,在我们来得及回救之前。难民们会被驱散。那个信王是不是假的?他说他是信王你们就信了?我看它根本不懂怎么打仗,你们居然相信他说的。”另一个手有五十多骑兵的寨主对其他庄主寨主以及跟随过来的逃兵小军官说道。
“你不也信了吗?”“我只是因为那承诺而已!”那人一怔,马上反驳道。“废话,你不信他是信王,那你还信他的承诺干嘛?”另一名庄主说道。
“都他妈的别废话了,都注意前面。既然我们上了他的船,有疑问也得听他的了。不管怎么样,他不会害我们,我们是一条船上的!”马云瑞对众位头目说道,众人一听,都闭嘴了,凝神聚气的拿着武器策马奔驰,随时准备战斗。
马云瑞显然在这群人很有威望,众人都听他的。这也是为什么信王赵榛首先与他交涉的原因,只有他能将这一千多逃兵、暗匪、庄丁、寨兵、绿林山贼们组成的散兵游勇集结在一起。
信王赵榛立刻发出命令让骑兵们加速。人马滚滚,在大地上竟然发出轰隆隆的巨雷声音来。还有几秒的时间,信王赵榛预估着时间,他们抢先一步到达高地上,一千多骑兵们才刚刚翻过缓坡就惊呆了。
他们看到前面坡下面,正有一队大约两千余人的匪军骑兵们正在往另一边飞快地后退。这说明信王赵榛选得正是方向,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还先一步抢占了高地。
除了信王军的一百骑兵们外,其他所有的人忍不住用一种惊奇的目光看着这个年轻人,虽然他是信王,但是他不是真的神仙。他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怎么判断的?
一千多骑兵们一出现在高地上,下面的匪军骑兵们就开始转向。面对对方居高临下的冲击,自己的部队必将受到严重的撞击和崩溃。显然,对面的匪军头目也是有一点军事常识的。
但信王赵榛只看了对面一眼,就挥动大神龙枪,然后放马冲在前面,给所有人指出一条冲锋的方向。他选择的地点,正好能将敌军一切两半。
他要他们冲锋。可一帮庄主、寨主、绿林山贼头目和逃兵头目们认为,这根本不是冲锋的时机,太急躁了!
万一那些匪军突然转向前进,怎么办?再说他们在夜幕之下,没人能看清前面的具体情况,也看不清敌人的阵型。这么放手一冲,岂不是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先手送出去了!
他们应该再看看,互相接触试探,只要他们牢牢占着高地,先手就永远是先手。
可信王赵榛仿佛没看到一样,始终用枪指着那个方向,那只代表着一个意思,让战士们跟他一起向前进攻!
信王赵榛一马当先地冲了出去,一百多信王军依然是义无反顾的跟着冲了上去。“杀——!”“杀呀——!”
信王赵榛高喊着,一百信王军骑兵跟着高喊着。他身先士率的举动像是给后面这些人的内心注入了一种力量,那种力量叫做信心。
在这个时代,将领与皇族们就像是战场上的旗帜,他们在的地方,就是这个宋国百姓们以及所谓的义军、官兵以及百姓们的意志所向。
信王军表现的所向披靡,在宋朝也出现过。然而许多年以来,这个国家已经看不到那种气象了。仿佛它只能在垂暮追忆自己当初结束乱国,将原征伐而走向统一地最光辉的时代。然而就是这些记忆也要被金国的入侵而一点点的瓦解、逝去了。
但此刻,因为从金兵俘虏逃逸的那一道身影,就像是黑暗的一道闪电,一刺直下,仿佛要划开一个信时代的序幕。那就是曾经被俘虏过的信王赵榛,那个从五马山转战之后,就百战百胜的信王赵榛。用运动战占领的大片地区,随后在百姓的支持下,开始发展壮大并屡战屡胜的信王赵榛!
如今,信王赵榛开始带着南方的百姓,争取自己活命的权力了!紧紧跟随在信王赵榛后面的王之义,盯着自己主公的背影,双眼发亮。他忍不住把手指放在嘴里吹了一声口哨。让胯下的战马动起来紧跟着飞驰而下。
马云瑞像是打了鸡血一样抽出了自己的大刀,没好气地看了看前面那个一跃而出的身影以及一帮军队。一百多人人马一体,动作一丝不苟,竟叫人挑不出一丝毛病来,整齐如一人。
“你们觉得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军队能做到如此的整齐划一之地步?”马云瑞说道。“信王军!”“他们就是信王军。”众位头目们纷纷的说道。
“你们说他们不会是金兵吧!”一位逃兵都头说道。“那你一定被他给耍了,哈哈。”另一位跟随他一起因为拒不执行抢掠自己家乡乡民而抗上峰之命,被迫带弟兄们逃逸的另一名都头笑着说道。
“放你娘的狗屁!”那个都头愤愤然的声音。“我只是说说而已。”“好了,后面就是我们的乡亲们,我们的家人老少也都在后面,为了他们,我们冲吧!”
这些杂七杂八的人马所组成的骑兵们纷纷举起手的武器,齐声高呼。然后像是奔涌的洪流一样一卷直下,那一刻就是其最胆小的人也感到浑身热血沸腾。在滚滚奔流之,个人的力量融入到一个庞大的集体之内,仿佛让人生出自己无所不能、无坚不摧的错觉来。
战马一动,跟随在前面充当尖兵的一百信王军骑士们的后面,他们就相信自己必将取得胜利。
在佣兵们眼,那个年轻人的长枪仿佛始终指向前方,前方是一条通往生存的路。自从赵构南下之后,减免了部分江南的税收,加重了荆湖之地的赋税。宋王朝收编的溃兵土匪集团,在孔彦舟的带领下,窜扰洞庭湖区,闯入鼎州大肆屠城,抢`劫财物,激起民众义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