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仔已是“死”过两次的人,所以他对死亡并不陌生,更深谙死亡比痛苦舒服的道理,所以他现在最觉恐惧的不是没命,而是加倍的肉体折磨。削去的手指,像依然长在那里,他经常以为它们尚活动自如,只是有一些迟钝。唯有用眼睛确认,看到手掌上草草包扎过的切口,才倍感无奈。
断指的根部还在流血,他能体尝到生命正一点一滴地流逝,这令他多少有些欣慰,因终于要去了,永别颠沛流离的境况。诸多千钧一发的关口,他求生之余心底里都会冒出“不如就此放弃”的念头,继而怀疑起自己的生存意义来,究竟这般支离破碎的人生是否还值得苟且?教书先生冰凉的手掌仿佛一直压在他潮湿的前额上,让他因高烧而发烫的身躯得以暂时的平息。
但旭仔求死的决心,似乎一点也没变。他并没有忆起前半生,因那些都是不堪回溯的往事,哪怕有一点点所谓的“美好”,除教书先生的短促温柔之外,恐怕唯有对邢志刚的忠诚了。这“忠诚”里包含了太多微妙的情愫,所以他对邢志刚有些畏惧,有时互相递一个火,便靠得有些近了,他能看清他唇上的青色胡楂,及头顶那个苍白的发旋。想到这一层,他便心脏紧缩,喘不过气来。尤其原本打算从容赴死,但邢志刚的面貌一浮现,那些壮烈便成了灰。
他想知道邢志刚在哪里,但又预料到他的安全处境,倘若秦亚哲已找到他,便不必如此费心审问。断他三根指头了,接下来,恐怕得挨“三刀六洞”的刑罚,于是从昨晚开始,他便在计算那个时刻的到来。
结果等来的,是秦亚哲。
旭仔虽然被秦亚哲折磨到一心求死,但他骨子里并不讨厌秦亚哲,相反却有些羡慕他。同样从马仔混起,有些人是早死早超生,有些人像他一样至今还是跑腿做事的,而另一些人就是他们活到这种程度却仍不放弃的唯一依据。倘若没有“秦亚哲们”的存在,旭仔真不晓得风口浪尖上的日子还有什么甜头可尝,秦亚哲就是他们的愿景,他们的梦。
而有梦,其实是一种“致命伤”。
给旭仔处理伤口的,是一个形销骨立的老头子,背很驼,脸上生满了老人斑,但眼镜片后头的一双眼却透着精光,且动作灵活,有一种与年纪背道而驰的动力。所以旭仔只觉得伤口微微刺痛,绝对在承受范围之内。待料理完断指,被推到饭桌前的辰光,他已是一身轻松。
桌上摆着一大盆小米粥,一份小笼包,一碟榨菜,并一个砧板碎肉炖豆腐。他未曾觉得饿,却还是机械地坐了下来。左右手都已没了食指,只得用大拇指和中指贴合,夹起一个大大的银汤匙来。舀了一勺粥,温温地含在嘴里,还未吞下,眼泪却出来了。他不晓得自己为什么哭,只是眼睛在发热,怎么做都是个失控。
“点解放过我?”
“你认得花弄影么?”秦亚哲将一只镶瓷面戒指摆到桌上,泛黄瓷面上有教书先生的清俊面孔,“听说,她的父亲救过你一命?”
花弄影?这名字在他心里是蒙了灰的,仿佛不知塞在何处的一件旧衣裳,早已记不得要穿,更记不得要丢。
于是他茫然摇头,又变成点头。因隐约想起她是个声名在外的老举,他曾看在这只瓷面戒指的份儿上替她收过几次钱,后来有一天,这老举竟提出要他带她一道远走高飞。他知她次日便要被赎身,嫁予一个上海大老板,于是只当成玩笑,便讲了句:“好,明早六点,在码头等你。”次日他果真去了码头,却不是六点,而是凌晨三点,浑身伤痕累累,上船时已丢掉了半条命。
“是我的四姨太,现在杭州调养身子。”秦亚哲轻轻呡了一口茶。
旭仔竭力压抑住心中惊讶:他又怎会知道这段往事?
“你一讲话,便让我想起她来,口音像得很,只是你的上海话更灵光一些。”他微笑的样子都有些慑人,“所以你们广东人给我的印象并不差,更何况——”
他每一次刻意的停顿都令他紧张。
“更何况,你对邢志刚的下落的确一无所知。”
“这就是我那三根手指让你明白的事吧?”旭仔苦笑,又吃了一口粥,动作比先前熟练多了,脸上的疤痕色泽也淡了。
“不,是抓你的时候就知。”
他很想追问一句为什么,却忍住了不开口。
“邢志刚杀掉燕姐之后,应该是早就想好了退路,你也不会那么不小心,在舞厅里束手待毙。只有两种情况会让你这么容易被我抓到,一是你根本不知道内情,所以邢志刚完全把你撇下了;二是你与邢志刚串通一气,你来受苦,然后道出所谓的真相转移我的视线,他借机逃出上海。但是,折磨了你这么长时间,却没从你口中掏出半个字来,若是演戏,你未免演得有些太真了,所以我还是宁愿选择相信第一种。”
“所以,秦爷要放了我?”
“对。”秦亚哲点头,将毛茸茸的耳孔对住旭仔,“但是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