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1 / 2)

所以明明他们举的基本上就是诸葛的大头像,警员们还是很潇洒地一一摆手:“走吧。”

也有因警员过多,诸葛眼睛太少,实在没法控制住全局的时刻,这时候我们的司机朋友就好像是诸葛肚子里的蛔虫,喊都不用喊,噌地就疯狂加速,车子直接蹿出去闯关卡,接下来我就去摸扑克交给诸葛,然后趴在车窗上看后面的连环撞车秀。

依我看,只要多给诸葛几副扑克牌,就算美国入侵阿富汗的全体军队都在我们屁股后面,他们也会被诸葛布下的各种阵法带到沟里去。

有一天我们遇到的路段盘查特别多,他很快就把车座下面储存的扑克牌用得七七八八了,当我对该重要战略物资的匮乏表示担心的时候,他罕见地多说了几句话:“扣子也是可以的,玻璃珠子也是可以的,一把灰尘也是可以的,你的头发也是可以的。

“阵法无处不在,与天地一形一色,一根一源,一终一始。

“不拘于物,不役于形,不限于地,不动于天。”

我听得一头雾水,说:“什么?”

诸葛耸耸肩。

这段对话发生的时候,我们终于下了车,面前是一大片极为旷远的草原,草原上有一长条孤零零的平整跑道,一架小飞机停在跑道尽头,舱门打开。诸葛拍拍我:“走吧。”

他走起路来我才发现他有多快,急忙两个箭步赶上去,老实说身上这身西装真不适合行动,难怪冥王去砍人的时候都要换衣服。我问他:“我们去哪儿?”

他说:“总部。”

“去干吗啊?还有谁啊?”

“开会,冥王、斯百德、你和我,有一个是你没见过的,先知。”

“先知?好吧。”我一边一路小跑一边嘀嘀咕咕,“你们组织怎么就不知道吸收点儿漂亮姑娘什么的,全是大老爷们儿,有意思吗?”

他脚步轻轻一顿,转头看了我一眼:“漂亮女人,有的,叫做爱神。不过,她刚刚失手了。”

二十六 平克与爱神

落日熔金,暮云合璧。每次黄昏时分经过旧金山大桥,平克心中都会浮起这两句如诗如画的中国词句,这一次也不例外。在日常生活中他完全不说中文,甚至没有人知道他还懂这门古老而活力四射的语言。前二十年的生活被他刻意地深深埋葬,任何神通广大的人物记者都不曾成功打探出他的过去,但在内心深处,他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的本源。

与平常不同的是,他今天打开了车窗,在疾驰中长久地默默凝视着西方璀璨的落日。因为今天之后,他不知何时何日他才能再回到这个熟悉的城市,再次看到旧金山大桥在夕阳中美如梦幻的身影,如果离别太久,不知道会不会忘记。

车子似乎没有非常明确的目的地,过了旧金山大桥之后在城里兜来兜去地开了大半个小时,司机终于轻声问他:“差不多了,您确定要去吗?”

平克犹豫了一下,随即吩咐:“下一个街区口让我下去。不要泊车,在城里兜,我打你电话不用接,直接回来这里接我,不要走太远。”

司机点头,扭头目送他下车,随后扬尘而去。

这是三藩市著名的唐人街。熟悉老中国气味的人,到了这里会恍惚感觉自己来到了多年前的香港。繁体字的招牌举目皆是,海味店、杂货店、茶餐厅中溢出的味道与中外游人熙熙攘攘的街景纠结,形成了这一带独特的气氛。

平克走进唐人街深处的一家粥粉面店,在还算洁净但绝对算不上高级的桌椅前小心翼翼地坐下。店铺里的服务员用一种古怪的眼神打量着他,不确定要不要上去提供服务。直到他举起那张简单的过塑单面菜单,用字正腔圆的中文要了一份双皮奶和鸳鸯奶茶飞冰。

他坐的位子正对大门,那儿发生什么事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很明显是在等什么人,双皮奶和鸳鸯奶茶原封不动地在桌子上放着,从冰冰凉变成了热烘烘。

他不断地看表,心情焦灼,时间变得越来越紧张,他随时得走。

有一瞬间,他似乎回到了二十岁那一年。人生最悲惨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控制。他完全不知人生的目标与前途何在,如同化身为一叶扁舟置身于巨大海啸旋涡的中心,天高地远,四向茫茫。

在最绝望、最困窘的时候,他下定决心铤而走险,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等了很久,想等到个把落单而口袋里似有余粮的老弱病残。他插在裤袋里的手紧紧捏着从五金店买来的铁锤,手心不断出汗,干了又湿,湿了又干。从东方既白到日下西山,他一直站在街口的一棵树下。当时针来到午夜,周围终于万籁俱寂,有一个穿着餐厅服务员制服的瘦弱女孩匆匆从他面前走过,还犹豫着回首看他,本能地按住挎在肩上的一个鼓鼓囊囊的包。

不可能有比这个更完美的下手对象了。

平克知道这是自己最后的机会。他无法忍受自己明天早上醒来,面对人生的极致困境之余,还必须逼迫自己承认,他连破釜沉舟的勇气都没有。

也许他根本就没有明天,谁知道呢。

他下定决心,向前跨了一步,这时候一只手悄悄地伸进了他的裤兜,抓住了他握紧铁锤的手——那只手冰冷干燥,稳定得像机器。

他顿时被惊出一身冷汗,猛然一跳就跳到旁边。在他原来站的位置站着一个怪人,根本不知道是从哪儿冒出来的,装束神情、气场格局和这条街、这个城市甚至这个国度一分一毫也不搭,三件式的白色西装,夜色中隐约看得到胸兜那里有条红色的手帕。平克盯着对方看,却感觉根本说不出这个男人的年龄与来头。他苍白的脸像个幽灵,缓缓地对平克说:“来。”

那人就说了这个字,而后转身走进林荫的幽暗,那身白色西服在昏暗的路灯光影中若隐若现。平克愣了很久,那个女孩已经完全消失在路的另一头,他晃了晃头,觉得自己万事已经到了谷底,不管再遇到什么都无所谓。

他跟了上去。

又过了二十年,他辗转从中国香港到德国,最后定居旧金山。就在这个城市里,他坐拥数百亿财产,遥控名下一系列重工企业,成为这个领域数一数二的大亨。

这一切,都是那个幽灵般的男人带给他的。

不,应该是说这一切都是上帝赐给他的。那个幽灵般的男人,只不过是上帝对他伸出的那只手。

不然的话,为什么他的名字要叫做先知呢?

“叫我先知。现在我们来看看,你能做什么。”

除了“来”那个字,这是先知对平克说的第一句话。第二句话是:“如果你有无尽的钱,能够拥有一切必需的资源,找到所有你需要的人帮助你,你会选择去做一门什么生意?”

平克凭借本能做出了正确的选择,他所投入的产业在二十年内成为影响整个世界经济的绝对支柱之一。不管是华尔街危机还是局部战争局势的恶化,都无法影响他名下的财富攻城略地、摧枯拉朽般地增长。

一开始,每一两年先知都会来访问他,坐下来和他聊聊天。那时候平克对自己还没有那么强烈的自信,他总是会攒下一堆问题,热切地希望先知给他解答。有些问题甚至与公司的命运生死攸关。

他从来没有失望过。

再过几年,他还是有问题,但那种类似于对恩人或父亲一般热烈的期待和纯粹的尊敬,慢慢让位给了另一种想法:如果这算是企业管理咨询业务的话,还真他妈贵啊!

他名下产业所赚的钱,有百分之五十必须无条件地归先知所有,尽管后者的名字在任何公司的文件报表上都不会出现。当然不是直接汇入某一个瑞士银行的户头那么简单,先知拥有全球最精密的财务体系,能够在平克的公司上市之后,面对无孔不入的审计与监督,仍然神不知鬼不觉地将那些数以亿计的钱拿到手。

真的很贵。慢慢地,平克就觉得,简直贵得完全不值。

那些,是我赚回来的钱。

他想:就算先知是最初的风险投资者,现在也已经十倍甚至百倍地拿回了他当初的全部投入。现在,他就像一条粘在自己身上的血吸虫,唯一给他带来的感觉就是厌恶。

但他在先知面前,仍然伪装得非常好,和从前一样温顺,一样恭敬,态度完美无缺。理由很简单也很直观,先知可以造就他,可以左右他,可以不需要任何法律文件的保护而自信自己能够得到约定好的利益,他背后毋庸置疑有深不可测的力量在支持。在某个机会,他得知那股力量有一个三流通俗小说中才会出现的名字:奇武会。

平克不想冒险,但随着他一天比一天更确认自己的能量和地位,他终于开始想:现在,我也拥有了几乎无数的钱、一切必需的资源、任何需要的人,那么,该是时候试试做点应该做的事情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