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 / 2)

乱世宏图 酒徒 3533 字 6天前

虽然,眼下他以大唐名将郭子仪的后人自居,并且还跟鄜州节度使郭谨攀上了宗亲。但是,他却清楚地记得,自己原本是一个孤儿,从记事起,就不知道父母是谁。而郭这个姓氏,最初则来自一名老乞丐。

那个老乞丐收养了十几名像他这样的孤儿,却并非出于善心,而是需要利用孤儿们的年幼,博取百姓们的同情,以便替他去乞讨更多的干粮和钱财。

每天至少半升米,或者三个铜板。如果天黑后完成不了任务,等待着小乞丐们的,就是柳条、板子,甚至铁棍。

郭允明曾经亲眼看到,老乞丐将一名连续五天没能完成任务的女孩,用铁棍硬生生打断了双腿。然后作价五十文,将其卖给了另外一名烂鼻子乞丐头目,由后者和可怜的女孩扮作父女去下一个城市乞讨。

残疾的孩子,总能博得更多的同情。在此后三个月乃至半年内,那名女孩就是烂鼻子乞丐的摇钱树。至于那个女儿会不会落下终身残疾,没人会再考虑。通常,被打断了腿的小乞丐最多也活不过半年。而那时,赚够了数十倍“成本”的烂鼻子,可以拿着钱再去别的城市买一个“女儿”,打断她的腿或者胳膊,继续他的发财大计!

郭允明不敢想象自己断了腿之后的模样,所以他每天乞讨时,都使出浑身解数。如果到了天快擦黑还没完整任务,他就不再抱着行人大大腿苦苦求告,而是想办法去偷,去骗!哪怕因为偷窃和诈骗被一次次打得头破血流,至少那些人不会因为几个铜钱的损失,就把他活活打断腿。

即便一天的收获颇丰,他也不敢睡得太早。每次都半睁着眼睛,直到郭姓老乞丐打起了呼噜,才敢稍稍放松警惕。

因为他长得比任何周围一个乞丐都清秀,而清秀对于没有自保之力的孤儿来说,反倒是上天的惩罚。那些乞丐头子兽性大发时,可不管手下的小乞丐是男是女。有时候,糟蹋一个拼命挣扎反抗的男孩子,往往比糟蹋一个孤女更会令他们血脉喷张。

但是,他那时毕竟还是一个孩子。再有耐心,都比不过一名成年人。

于是,在某一天半夜,当他被突然而来的痛楚惊醒时,整个世界都变了颜色。

从那时起,他跟人比耐心就再也没输过。

因为他已经输无可输!

按照常理,像他这种无父无母的乞儿,很少有机会长大成人。但幸运的是,有一天,郭允明在行窃时,偷到了一把匕首。

那把匕首来自一名喝醉了的公子哥,非常短小,却锐利异常,说是削铁如泥也不为过。

当晚,郭允明在回栖身破庙之前,将匕首藏在了石头底下。令其没有像铜钱一样,被老乞丐搜走。

半夜,在老乞丐像往常一样,再度醉醺醺地凑到他身边,试图重温“师徒之谊”之时,他用那把匕首割断了此人的喉咙。

连年战乱不休,各地乞丐与流民多如牛毛。

每个冬天被冻死的乞丐,也数以百计,官府从来不闻不问。

但有一个定期给差役们缴抽头的乞丐头目被杀了,地方官府却立刻抖擞起了精神。

案子破起来不废吹灰之力,郭允明这个人犯也被抓了个证据确凿。

就在这个时候,幸运之星第一次照耀了他。

那名匕首原主人,在衙役们拿着“失物”向其邀功时,知道了他。用一封信,将他从杀人重犯,变成了少年义士。

少年义士当然不能再做乞丐,于是乎,郭允明有了新的身份,改姓范,跟在匕首原主人身后做书童。

只是,他这个书童,却不只负责伺候匕首的原主人读书。后者是河东制置使范徽柔的长子,自幼胸怀大志。手底下,至少蓄养了上百名象郭允明这样无父无母,且无法无天的孤儿。日日严格训练,以备将来不时之需。

只可惜,这位范大公子的能力,远远比不上他的野心。没等他将蓄养的死士派上用场,河东制置使的府邸,已经被重兵包围。范徽柔全家被诛,财产奴仆尽数充公。表面上作为书童的范允明,也属于被充公物品之一。

随即,幸运之星再度照耀了他。

作为充公物品,他被赏给朱洲节度使刘知远,即现在的汉王。

刘知远是沙陀人的后代,性喜骑马射猎。光是辅助追踪目标的猎鹰,在家里养了十几只,每一只都价逾千金。

而一个奴仆年老体衰时,所能获得遣散费用,从来不会超过两吊。

只有伺候猎鹰的奴仆例外,即便年老体衰,依旧可以在府里拿一份供养。

年老的鹰奴,需要不断为节度使府培养弟子,以便在他死后,猎鹰不至于没人照顾。

于是乎,一个叫郭二的老鹰奴,就突发善心,收了面目清秀的范允明做徒弟。

从那一天起,他又开始姓郭。并且被师父疼爱有加。

每天晚上,师徒两个都抵足而眠。

一年后,郭允明学会了鹰奴郭二的全部本事。

一年半后,鹰奴郭二在喝醉了酒,外出时跌倒在路边,昏迷不醒。被大雪盖住,活活冻死!

郭允明则继承师父的空缺,成了节度使府最年青,最出色的鹰奴。

他调教出来的猎鹰,是整个节度使府,乃至整个河东最好的。没法不引起节度使刘知远的关注。

然后,他又从养鹰猎奴变成了节度使的马童,贴身小厮,内府二管事,如是一步步爬到了刑名书吏位置,一步步洗清了身份,从奴仆变成了良家子,名门之后,一步步变成了现在文武双全的郭长史。

期间所付出的辛苦和代价,不足为外人详说。

但是,郭允明却清醒的知道,自己能拥有眼下的这一切,与自己无人能及的耐性息息相关。

他曾经跟节度使府内养的猎鹰比耐心,几天几夜不吃不动,只是彼此盯着对方的眼睛。直到那头猎鹰支撑不住,率先垂下高傲的头颅,乖乖地去喝水进食。

他曾经把一只腿上流着血的公鸡拴在树下,自己蹲在树上几天几夜。直到一头被他盯上多时的红色狐狸失去警惕,从山洞里钻出来扑杀公鸡,随即被他用网子扣住,生擒活捉。最后变成刘志远爱妾最喜欢的一件皮领。

耐心和警觉,造就了他,给予了他现在的身份和地位。

他要用自己的耐心和警觉,挖出南岸黑夜中那个对手的真容。

盯着,盯着,一眼不眨,他像真正的一座木雕般,从不挪动分毫。

全身的血流都几乎停止,苍白的脸孔,也被夜风吹得几乎麻木。不知道又过了多久,忽然,黄河南岸亮起了几点火光。

非常微弱,就像盛夏夜里的鬼火一般,迅速滚上了河滩,随即,又迅速远去。

同时,滚滚的涛声背后,隐隐传来几声微弱的鹤鸣。宛若秋风掠过芦苇的叶子,纤细而又悠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