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2 / 2)

良人归 魂缘伊梦 2422 字 15天前

“渺罗,你不用担心我,回家吧,康王是不会轻易放我走的。我在这里其实很安全,你不用担心。”

“既然这件事是我和我的部落惹出来的,我绝对不会一走了之,我的事情你不用管了。”

“渺罗,听我话,回家去!”

“不!”渺罗这一次,格外固执。

朗吉语重心长的说:“你们庞巴部落需要继承人,你要好好的选择一位夫婿才行。努诺这人,虽然平日温和无害,但真正狠起来却是狼子野心,并不是佳婿的好人选,你一定要慎重决定。”

“你这个意思是,还在关心我的婚事?”

“庞巴部落既然投奔了康王禺姜,就不能总是置身事外,必须强大起来,这样你们将来才能与别的部落相抗衡,才能真正有所建树,而不是成为别人成功的垫脚石!”

“朗吉,我问你,你只要跟我说一句实话就行。”渺罗望向朗吉,眼神里带着留恋和倾慕,她说:“你这一次,在暮秋时节,来东草原走马帮,是为了我吗?”

朗吉侧过头,不想回答。

渺罗笑中带泪,替他回答:“是为了我吧,是为了看我成亲吧?”

“渺罗,你知道,赤赢的身份……我,不想让外面的事情牵扯到他,我想让他一辈子都平平安安的,不想让他成为别人手中的棋子。”

渺罗忽然开口:“赤赢是什么身份,你真的知道吗?就算你真的知道他的身份,你又怎么能知道他是怎么想的?朗吉,你为了弟弟,放弃了我,我无话可说,因为在你心中,弟弟更重要,我比不过他。”

她抬手,擦干净腮边的泪,果断的说:“好了,问清楚了,我也就死心了。我的事情不用你管,我说过,既然这件事是因为我们部落的人才惹出来的,我庞巴部落就会一直管到底。我们两个……就不要再见面了!”

说完,她果决的转身离开。

朗吉在她身后追了两步,没忍住,喊了她的名字:“渺罗!”

渺罗没理他,依旧大步决然的往前走。

“渺罗,你不要走!”朗吉三步并作两步,朝着渺罗追了过去,从背后一把抱住渺罗,恨不得将她揉进怀里。

他说:“渺罗,我这次去东草原,是为了你而去的,是为了看你成亲而去的。我跟自己说,你亲眼看见渺罗成亲,你就可以死心了,回到没有遇到渺罗前的样子……可是,我现在做不到了,我……才不要管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我想要和你在一起,求你不要求,求你……不要说不再和我见面的话!”

被朗吉抱住的渺罗,无动于衷,任由他抱着。

朗吉将头埋进她的颈间,低声哀求,一点都不像往日里冷清的朗吉。

渺罗终于开口,她说:“朗吉,上一次,这样的话,是你跟我说的。我都可以潇洒的放手,为什么这一次你却变了?”

她说:“朗吉,其实你很自私。你以前一直想要保护赤赢的秘密,他的秘密已经公布于众,你已经没有保护下去的必要了,所以你发现,哦,原来我舍不得渺罗,我要把她追回来!”

“不是的……”朗吉下意识反驳,但是他一点都找不到反驳的话,因为他心里就是这么想的。果然如渺罗所说,很自私的想法。

渺罗说:“朗吉,我渺罗是谁?是东草原庞巴部落的大小姐,是草原上的小辣椒,我凭什么要被你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你想让我离开你,我就离开你?你想让我留下,我就留下?凭什么?朗吉,你凭什么?”

朗吉声音很低,实话实说:“凭你爱我。”

“朗吉,你无耻!你刚刚还说,让我去找个好男人嫁了!”

“我现在反悔了。”

“反悔了?你说反悔就反悔,变来变去,算什么大男人!我告诉你,我也反悔了,我已经不爱你了!”

朗吉放开渺罗,一字一句,道:“渺罗,你现在可以拒绝我,等我离开这里,我会去追求你!就算你嫁人了,我也会把你抢回来,你是我的,这一次,我认定你了!”

“你……”渺罗气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却又不真忍心和他生气,一怒之下,甩了鞭子,转身就走。

朗吉却被她这个样子逗笑了,倔强又别扭的小姑娘,明明对他心软了,竟然还不承认。

不过,朗吉摇了摇头,要说性格别扭,别人都比他自己,他才是性格最别扭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三哥的亲事终于解决了,明天就能见到我们的男女主了!

☆、第91章

康城原本是西梁国最繁荣大城之一。在被康王占领统治之后,环境更加稳定,百姓安居乐业,商贸往来频繁,康城已经变成了比西梁国都更加繁荣城市,可以说是现今西梁最繁荣的国都。所以四方百姓拥戴康王统一四大草原,推翻西梁国主自封为帝的呼声越来越高。

顾熙月原本以为,东草原的城镇已经很繁荣了,之后她和赤赢落脚的那个镇子也不错,没想到竟然不敌康城的十分之一。

赤赢笑着问她:“媳妇儿,你的眼睛都亮了,这康城是合你心意的吧?”

她说:“既然西梁果连这样一个城镇都如此繁荣,为何会常年征战不断?”

“权势趋势人心,有人甚至一辈子,都不满于自己所拥有的权势,不断的追逐。”

他们的马车停在了康城的一家客栈外,赤赢扶了顾熙月下车,直接将马车交给了客栈的伙计,吩咐:“马车劈了,烧掉。”

牵着马缰的小伙计一愣,觉得是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又问了一遍:“这位客官,您是说……让小的把这辆马车烧掉?”

赤赢点头,确认小伙计的耳朵没有听错:“对。”

小伙计咋舌,忍不住问:“马呢?”

“可以杀了吃肉。”这小伙计大约十五六岁,跟傲景差不多大,呆愣的样子蛮可爱的,赤赢忍不住逗他。

小伙计立即说:“马肉不好吃,柴的很。”

赤赢哈哈大笑:“送你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顾熙月一听赤赢要让人把马杀了吃肉,吓了一跳,悄声说:“赤赢,那匹马跟着我们走了一路,跟四蹄也当了小伙伴,别杀了呀。”

四蹄是当时赤赢救下顾熙月之后,自己屁颠屁颠跑来的。马是有灵性的,尤其是像四蹄这种品种优良的好马,赤赢根本不需要担心,它就能找到他。这其实也是当时四蹄为什么能在渺罗部落的马厩旁安心吃草的原因,因为它比顾熙月更早知道,那个哑巴大汉就是它的主人赤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