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顺天府尹的夫人封一份厚礼,今晚送过去。”
只要晨哥儿的户籍落下,而且在她的可控范围之内,沈荣华就踏实了。明天办好晨哥儿落户之事,她要去一趟沈家,跟沈家某些人开战目的之一。松月乡君不是信任万姨娘和沈老太太等人、指斥他们兄妹吗?她要让松月乡君栽个大跟斗,再回过头来看她的脸色,成为她的一杆枪,直接扎到沈贤妃等人的心脏里。
☆、第二百四十六章 姐弟情深
华灯初上,连成骏才回来,非拉沈荣华陪他小酌几杯。看他喜形于色,沈荣华知道他的计划已顺利展开,只要开端,就能稳操胜券,她也松了一口气。
仁和帝同意在塞北另设两道防线,配合北疆战线御敌,这两道防线分别由萧冶和小韩将军各带两万精兵把守。这两道防线是暗线,兵马不多,但连成骏的阵法派上了用场。这样一来,就算靖国公府和北狄里应外合,京城也有惊无险。
沈荣华陪连成骏吃过饭,看时间还早,两人就去找晨哥儿说话。晨哥儿正在温书,见他们来了,就很亲热地缠住连成骏,比对沈荣华更亲昵几分。沈荣华刚要说几句嫉妒的酸话,连成骏一句“我暂时不会教你骑马”,就如同给晨哥儿浇了盆冷水。见晨哥儿失望了,两人又劝慰他,承诺了带他骑马的时间,才好起来。
“晨儿,姐姐明天带你去顺天府落户籍,你有什么想法,就跟姐姐说。”
晨哥儿点点头,又扬起头,轻声问:“跟姐夫说不行吗?”
“行。”沈荣华和连成骏异口同声答应,沈荣华又问:“你要跟姐夫说什么?”
“一件很重要的事。”晨哥儿见他们都在等下文,得意一笑,才说:“北宁王府的庄子里有两匹小红马,是他专门从塞北马场买来送给我的。我想要过来,养在花园里,只要姐夫在家,就能教我骑马,也不耽误我读书。在北宁王府,别说是象我这么大的男孩儿,就是女孩儿也都会骑马了,不会骑马会被他们笑话。”
连成骏笑了笑,拍着晨哥儿的肩膀说:“专门给你买的小红马一定不错,等过几天我给你把马要回来,就教你骑,骑马好学,我保证三天就能教会你。”
晨哥儿很兴奋,缠着连成骏答应快点把马要回来,两匹都要,一匹送给沈荣华,连成骏很爽快地答应了。沈荣华见晨哥儿高兴,就给连成骏使了眼色,由连成骏跟晨哥儿讲当年的事,再劝解他,让他正视过往,从而接受万永琎。
“他只说让我称呼他为父亲,却从来不勉强我,那时候他带着面具,我感觉要比现在温和。”晨哥儿年纪还小,即使聪明懂事,也无法理解万永琎现在复杂的想法和要面对的压力,他只凭感觉来评论这个在他生命中最特殊的人。
沈荣华握住晨哥儿的手,轻声问:“再见面你能叫他父亲吗?”
“大概暂时叫不出口,姐姐,我想再考虑一下。”
“好的,姐姐不催你,我只希望你能直面过往,不管过去有多少龌龊,都不是你的错,别人非议指责,甚至谩骂侮辱,而你只需坦然面对,不惊不畏。”沈荣华想让晨哥儿经受风吹雨打,尽快成熟,可一想到这个过程很艰难,又放弃了这个想法。其实,晨哥儿没必要象她那么独立,只因她是长姐,必须提肩担当。
“姐姐放心,我都记住了,有些事一时想不通,慢慢想,会想清楚的。”
沈荣华重重点头,又同晨哥儿说了一会儿闲话,看他睡下,他们才离开。
仲春的月夜如山泉一般明净清凉,夜风吹来丝丝春意,让人倍感清凉。一轮明月,漫天疏星,灯影昏黄,春花清香,渲染夜的静谧安详。
连成骏轻轻揽着沈荣华的纤腰,踏着月色漫步,静静享受春夜的温馨。两人都沉默不语,不时相视一笑,彼此温暖,感受此时心灵的交汇。
“明天是春闱最后一场,春闱结束三天,秀女进宫,秀女初选、复选大概需要七天的时间。复选结束,赐婚或赐封之前,吴太后办春宴,邀请贵妇贵女及皇子、王府世子及勋贵之门的贵公子进宫赏花,说白了就是要公开撮合做媒。”
“嗯,是个好机会,你想做什么?”
沈荣华摇摇头,说:“我还没想呢,有人等不急了,非要与我合作,求我助她一臂之力,等她有了好前途,与我想互提携,要共享这世间的富贵呢。”
连成骏轻哼一声,“这沈三姑娘也真不是安分的人,要让人知道刘姨娘的真实身份就是具家圣女,不管她捞到多么尊贵的身份,都是死路一条,还会连累身边的人。具家圣女这几年呆得很安分,连具家的余孽都没露过面,估计她们另有所图。她们不会想全力捧起沈三姑娘、走一条靠女色光复苗疆具家的捷径吧?”
“极有可能,她想嫁皇子,再帮她所嫁的皇子夺嫡。等她所嫁的皇子上位之后,她就是不能母仪天下,也会成为一品妃,接下来她还要做什么,就不言而喻了。野心不小,把事情想得太容易了,以为凭具家的蛊术蛊毒就能所向披靡。不够聪明,却狠毒,跟她合作同毒蛇交易,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她咬一口。”
“不要紧,虫六饲养的玉蠕母体下旬就能成熟,这玉蠕母体可是具家蛊毒蛊术的克星。你知道她的心思,不防加以利用,只要你想做,就大胆去做,有我做后盾,你没有后顾之忧。”连成骏握住沈荣华的手,轻声说:“荣华,我现在虽说没有舅舅那通天的本事,或许不能帮你做太多事,爱你的心天下仅此一颗。”
沈荣华在他鼻尖上刮了一下,说:“我信,但不能光说不做。”
“娘子放心,我不是光说不做耍嘴皮子的人,你不信?那我今晚做一夜给你看看。”没等沈荣华反映过来,连成骏就把她拦腰抱起,直奔卧房而去。
他们一路回房,有值夜的丫头婆子碰上,也都非视勿视,比兔子躲得还快。
这一夜,先是柔情渲染,后是激情四射,长喘低吟尽情释放,成为月夜中最孟浪的音符。好在这房子隔章效果强,连成骏在家,沈荣华就不让丫头婆子在内院伺候了。要不,非礼已闻,还不知道有多少春心在深夜里荡漾呢。
第二天,沈荣华早早醒了,却迟迟不睁眼,她在适应身体的僵硬酥麻。连成骏已起床出去,而她半点动静都没听到,不得不佩服连成骏身体好、精力旺。昨晚,确定地说是今天凌晨,最持久的一次可是以她昏睡过去才停止的。只要她还有一分力气,连成骏都会拿出胜她十倍的精神与她战斗到底,不战败她不停息。
回味夜里酥心的舒爽,查找自己迎战的不足,沈荣华翻来覆去,在床铺枕头纠缠了半个时辰,才起来。她坐到床边上,找到感觉,才扶着床栏站立起来。身体适应了直立,她才摇摇晃晃走进浴室,准备洗去一夜的疲惫与酸软。
等她洗漱更衣完毕,晨哥儿和连成骏早已吃完早饭了。晨哥儿正等她一起去官府,又趁这一会儿功夫挤紧时间背书。连成骏出门了,说是去庄子里,除了保护她的几名暗卫,把其他人都带走了,说是去练兵。
沈荣华知道连成骏是恣意张扬的个性,而现在时机未到,他必须隐忍,这对连成骏来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人生总有失意的时候,此时的低谷或许是下一个人生高峰的衬托。即使不被启用,连成骏也没有失落失望太长时间,他能尽快适应,并找准自己的人生目标,准备下一轮冲刺,这令沈荣华欣慰且安心。
“走吧!”沈荣华拿过晨哥儿的书放到桌子上,挽起他的手出门了。
“姐姐,我今天在顺天府落下户籍,是不是就姓林了?”
“是呀!你喜欢姓林吗?”
“当然喜欢,姓母姓也很好,我以前就听说有一个地方的人都姓母姓。再说外祖父名扬四海、流芳百世的名臣,我一定要传承他的衣钵,光宗耀祖。”
沈荣华重重点头,“好,晨哥有志气,你给你自己想个名字吧!”
晨哥儿愣了一会儿,说:“不瞒姐姐,我昨天就想好了,就叫林万晨,等我长大了,再让先生给我取个字,就名字会追随我一生,姐姐认为这名字好吗?”
“好,我很喜欢,他们也一定喜欢。”
林万晨这名字说不上高雅,甚至还有那么一点俗气,但这名字是晨哥儿自己取的,别有意义。晨哥儿是纯良的性子,不忘本的人,这一点让沈荣华高兴且欣慰。名字只是一个代号,只要蕴含了丰富的寓意,没必要多么优美动听。
“姐姐,还有一件事。”晨哥儿抓住沈荣华的手,欲言又止。
“什么事?你说给姐姐听,你认为是为难的事,没准姐姐很容易就能办到。”
晨哥儿挠了挠头,“我听夫子说今年朝廷事务繁多,京城这边今年的童生试要到二月底、三月初才能举行。我今天要是落了户,有了新名字,能不能参加今年的童生试?我总觉得叫萧铎名不正、言不顺,那名字已是童生,我也不稀罕。”
沈荣华寻思了一会儿,问:“明年再考不行吗?明行你还不满十三岁。”
“宜早不宜晚,姐姐到官府问问,要是能行,我就参加,不能就等明年。”
“好,我去问。”沈荣华创办的闻林童院为几年考出去不少童生,她跟官府主抓学政的官员很熟,晨哥儿要参加童生试,就算报名延误,也应该好办。但她不想让晨哥儿那么辛苦,只要晨哥儿活得快乐,知道学习,比考取了功名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