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1 / 2)

当她出门的时候,李潇然还没消气,只一双眼直勾勾的盯着她,幽怨的气息盘旋在院子上空,让一屋子的丫头们不寒而栗。

但是秦明兰不怕。或者应该说,是她短时间内经历过太多次,神经已经被锻炼得异常强悍,免疫了。

所以,不管李潇然的眼神多么幽怨多么无辜,秦明兰都视而不见,径自抬脚走了。

这次出门,可算是能骑马了。

当再次跨坐上自己心爱的踏雪,秦明兰的心情简直和初次上战场时一般激动。

田青也骑着一匹马,只是成色要比秦明兰的差上不少。不过他向来不在乎这些,秦明兰也不会刻意在这一方面彰显什么,两人便一路打马前行,说说笑笑,不知不觉便到了酒池肉林门口。

范大一行人早到了。

好容易等到她来,范大等人赶紧迎出来。

“参见将军!参见军师!”

异口同声的高呼,整齐划一的单膝点地跪拜,那动作就仿佛是演练过千百遍一般,只是一眼就看得人心潮澎湃。

之前听人说起在悦然楼李汤带领人对秦明兰跪拜之时的场面旁人还不相信,但今天一看,他们彻底的折服了。

这便是所谓的大将之风啊!也只有能万众归心的秦大将军,才能调教出这许多忠心耿耿的部下了。即便是一位女将军。

不过,和这群人聚在一处,谁都不能将她当做女人看。秦明兰亦然。

“都起来吧!”她抬手淡声道。在多年的部下面前,她不用刻意,便自动自发的昂首挺胸,高高在上又凛然大气的气度尽显。

大家伙忙不迭起身,便又堆起笑脸将她给簇拥着走了进去。

因为今天情况特出,秦明兰便直接叫人将酒池肉林的大厅给包了。原本她是想把整座酒楼都包了的,只是想想这样未免太过奢靡了,他们兄弟几个也用不着这么大的地方,便和酒楼商议,只包了大厅。酒楼掌柜听了没有不答应的。这可是秦大将军,现在的平王世子妃呢!她能带人过来便是给了他们天大的脸面了,就更别说他们给的银子也格外充足了。

甚至他们特地去向早定了楼上包房的人说明情况请他们错过这一日再上门宴饮时,那些人家也大都拒绝了。

“能和秦大将军及他的部众同屋而饮是我们的荣耀,多少银子买都买不到的,哪里能退了?我还恨不能多带几个人去一览秦将军风范呢!”有人如是道。

也不知道这个消息是怎么传出去的,反正短短三天不到的功夫,酒家楼上的包房就被人一抢而空,后来者捶胸顿足,甚至还有人私底下互相交易,出了数倍于原先的价格想要人易主。

为此,酒店掌柜兴奋异常,早早的就嘱咐过人一定要好生招待他们,好酒好菜不要吝啬,务必要让秦将军喝的高兴!

所以,落座之后,各色好菜便跟流水似的送了上来。其中酒池肉林的招牌菜烤羊肉和青杏酒自然也在其中。

不出秦明兰所料,大家伙果然都对这烤得外焦里嫩入口香滑的烤羊肉情有独钟。

“跟着将军果然好福气。这酒池肉林据说价钱可不便宜呢,属下数次听人提起,但也只敢在门口看一看闻闻味道,却是从来不敢进来的。今天托了将军的福,总算可以大饱口福了!”大口大口的羊肉吃得满嘴流油,范大乐呵呵大声道。

其他人纷纷负荷。

秦明兰也一改之前和李潇然一起用饭时小刀小叉的习惯,只拿了贴身的匕首,随手割下一块肉扔进嘴里,再饮下一杯青梅酒,任酥香的羊肉与清甜的美酒在口中冲撞,融合,也不禁满意得眯起眼。“我早说过,你们都是我的好兄弟,不管何时何地,大家都要永福同享有难同当。有难同当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如今我便要和你们一道有福同享!”

“好!”李汤欢快拍手,“将军果然还记得你当初许诺过的话。有你这句话,兄弟们这辈子便不亏了!”

在宫门口那一百板子听着响亮,但其实打得并不重。李汤身子骨又比常人强健,如此养了两三天便并无大碍了。今天和大家一样喝酒吃肉,幸福快哉得不得了。

尝着美食,喝着美酒,看着眼前花团锦簇的一幕幕,自然也免不了有人忆甜思苦。“将军,你还记得吗?三年前,你带着咱们兄弟们追击察察哈的亲随部队,孤军深入到咱们天凤王朝与天罗国交界的树林里,结果察察哈心思歹毒,竟然用鲜肉引来狼群,妄图将咱们引入郎口。”

“这么鲜明的记忆,如何能不记得?”想起那惨烈的一幕,秦明兰不禁握紧杯子,“亏得兄弟们个个骁勇,大家齐心协力离站狼群,最终将他们都给击退了。也亏得老李懂得多,知道要用火把烧狼鼻子。”

“不过是听乡野之人随口一说罢了,我不知怎的就记在了心里。能帮上将军你的忙实在是万幸。”被点名的老李忙道,也目露向往,“只要还是将军你指挥若定,让兄弟们紧紧环绕在一起,没有给狼群可趁之机。而且,属下一直记得,那天晚上,击退狼群之后,大家孤军深入,追了他们一天一夜,最后又和狼群鏖战,几乎是筋疲力竭,又累又饿。”

“那时候,又是将军你带着兄弟们烤狼肉吃!”范大大声道,“我这辈子从没吃过那么好吃的肉!便是今天这肉也比不上!”

“正是!”李汤也激动的喊道,“吃狼肉,喝狼血,饮烈酒,那一晚上咱们过得真是畅快极了!只可惜让察察哈那老贼跑掉了。”

“后来他不也没跑掉吗?还是让咱们将军给活捉了,结果还哭哭啼啼的跪在将军跟前,求将军饶命,还妄图用金银珠宝收买咱们将军。须知,咱们将军又岂是那等会为黄白之物晃花了眼的人?”

“说得没错!若不是将军,就没有今天的我们!”

“将军,我敬你一杯!”

“我也敬你!”

秦明兰无一例外的都喝了。只是,酒过三巡,又有人不满意了。“这青梅酒酸酸甜甜,喝着滋味倒是不错,就是不够爽快,配不上这羊肉。”

“是啊,那天晚上配着狼肉喝的烈酒就很好,兄弟们骨头里的疲倦都被驱走了,一天一夜没歇息一样精神奕奕,第二天一早直袭察察哈的部族,将他的亲兵杀了个片甲不留!哈哈哈!”

早料到他们会这么说,掌柜的连忙让小二捧出早准备好的烈酒。

大家伙的精神顿时更加亢奋起来。

“这个酒家不错。将军你真是好眼光!”

有了美食,又有了烈酒助兴。曾经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们在一起,不多时便敞开了胸怀,大吃大喝,将偌大的大厅闹得不成样子。只是这样还不够,李汤突然抬起头来:“静一静,静一静,我诗兴大发,我要唱歌!”

“好!”一听这话,其他人纷纷鼓掌,果真都安宁了下来。

楼上包厢里的人闻言,也不觉放下了筷子。方才听到他们说起边关的一切便已是豪情万丈,如今听说他们要唱歌了,一个个也不由心生向往。

下面,秦明兰也兴致高昂。

她一手持杯,一手紧紧握着匕首,冲田青那边看了一眼。

田青那边会意,忙将手边一只酒坛送到她手边。秦明兰便拿起刀背在上轻轻敲击几下,很快找准方位,便腕上用力,重重敲出一声悠远绵长的金戈之音。

余音绕梁,绵绵不绝,在偌大的厅堂内显得格外刺耳。

与此同时,李汤也放声高歌——

“生死关,我两肋插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