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夫妻俩人喜极而泣,直和罗云初道谢,罗云初让他们退下后,又挑了两个,两个都是十岁左右,一个丫环乐如意一个小厮金水。总共花了二十一两,这四人签的全都是死契。除了跟在饭团身边的小厮需要比较机灵的人,其他几人罗云初都是净挑实诚本份的。
罗云初给了银子,将眉开眼笑的黄婆子打发走后,便将四个交给钟妈了。自此,罗云初一家子在县城的生活就此展开。
“媳妇,这真能成吗?”二郎看着地上的两大袋粉末,语气中很不确定。
“放心吧,保管能成。”罗云初安慰。
“嗯。”如今他是没办法了,活马也只能当成死马来医。
棉花刚出苗不久,二郎便发现有一小片地遭了虫害,向李大爷请教了,两人折腾了许久,都拿它们没办法。和罗云初说了后,她让二郎将整个青河县里所有药材店的楝树种子都买了下来,连近一点的邻县的药店都被搜括一空,然后把它们磨成粉末,撒在地里。楝树种子粉末可以使生长着的棉花、小麦等避免遭受虫害。
这土法子,她忘记好久了,还是上回无意中回忆起来的。种棉花的时候太忙了,她一时也没记得告诉二郎。
将整片的棉地都撒上楝树种子粉末后,一连几天,二郎都往老家跑。他高兴地发现虫害总算抑制住了。只是那近半亩的棉地可惜了,因为他们耽搁了几天,那些棉苗病的病死的死。二郎狠了狠心,将那半亩地那些半死不活的棉苗全拔了,种上红薯藤。老家还养着十几头猪和十来只兔子呢,不多种些红薯藤怎么够?前头的那只母山羊罗云初他们养了几年,生过两只崽儿,不过崽儿都被卖了,而如今这只老功臣也被接到县里享福去了,自个儿独占后院的后罩房。每日里只产几斤奶,啥都不用做,让人好吃好喝地伺候着。
自打罗云初他们搬上县里和老三他们比邻而居后,两家的关系越发的亲密了。尤其是余氏和罗云初两人的感情渐渐牢固,平日里不是你过来我这坐坐就是我过你那串串门儿。
这日,罗云初午睡刚醒,丫环如意给她打来一盆清水,她接过湿毛巾擦了把脸。边擦边感叹,万恶的封建社会啊,有人服侍的感觉真好啊。洗了把脸,罗云初顿时感觉清爽凉快许多。
“大少爷二少爷呢?醒了吗?”自打搬进这里,罗云初便让下人们改称饭团和汤圆两人为大少爷二少爷或者叫他们的大名-天仁少爷天瑞少爷。想到当初如意小丫头一时口快叫了饭团少爷汤圆少爷,罗云初就一阵恶寒。
“醒了,刚才两人还人还手拉手来找夫人您呢,不过见您还在睡着,便没吵醒您,两人结伴去了书房。”
罗云初点了点头,站了起来,“走,去书房看看。”自打饭团去了学馆后,不多时就结交了许多小伙伴,又学到了许多新鲜的东西,整个人变得开朗许多。本来饭团的性格有点内向,罗云初对他的转变很欣喜。饭团是个好孩子,不斤斤计较也不霸道,学馆里的孩子都爱和他玩。加上每回罗云初给他准备的点心,他都舍得拿出来和大伙儿一块吃,从来不搞独食,遂他在学馆里的人缘是一等一的好。有这种结果,罗云初不意外。
如意立即过来,扶着她慢慢往书房走去。远远地,就看到饭团挺直了小身板,如同夫子般坐在矮书桌后面,绷紧了小脸,满脸的严肃地看着坐在桌子对面的弟弟,“汤圆,来,跟着哥哥念,人之初,性本善...”饭团稚嫩的童音远远地传了出去。
汤圆懵懵懂懂地看着他哥哥,一字一句地念道,“人之初,性,,,性本善。”
“好乖,继续,性相近,习相远。”饭团皱着眉头,动了动微麻的小腿,继续。
“性相,相近,习,,,习,,,”习不下去了,汤圆小包子委屈地看着他哥哥。
见弟弟念不出来,饭团忙道,“习相远!快念。”弟弟怎么那么笨啊,教了两遍了,还念不全!
饭团小包子也不想想自己当初,念了三四遍还没像模像样呢。
“哥哥,我们出去玩好不好?外面的花花开了,我们去摘,摘给娘,好不好?”汤圆自动忽略了哥哥让他念书的话,满脸期待地看着饭团。
“不行,得念书!”他答应过娘的,要把他学到的东西都教给弟弟的。
因为去学馆之时,娘的一句叮嘱“好好用功,认真学习,学到什么回来可以教给弟弟”,让饭团牢牢记在心里,如临大敌般,郑重地将为汤圆启蒙的责任揽了过来。其实饭团不知道,罗云初那句话不过是如同天下父母一样习性性地叮咛而已,特别是后面那句,不过是玩笑话罢了。
小孩子的耐性本来就差,汤圆刚睡醒就被饭团抓来书房读书,一开始还觉得新鲜好玩,读了两遍后,他就觉得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