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洛筝气结,“喂,之前你可是答应过我的,再不会纠缠于我,你,你这是想反悔吗?”

“恒既然答应了郡主,就一定会做到,在行动上再不会使尽手段想要郡主能嫁给我,但是在恒心里,却是永远也无法对郡主放手。我不能改变郡主坚绝不肯嫁我的决心,但是郡主也改变不了恒对郡主的一片痴心!”

洛筝彻底无语,恨不得自已再重个千八百斤的,直接压死这个死渣男。

作者有话要说:渣作者这几天被世界上最可怕的一个小妖精给缠住了,这是一个所有作者都谈之变色的可怕妖怪,学名“卡文”,呜呜呜,如果完成不了字数,会被关进小黑屋,肿么办

☆、第25章 再入险境

结果秦恒当真就硬是抱着洛筝走了一路去找水,好容易找到一处水源,秦恒也顾不上自己先喝几口解解渴,忙灌了一水囊水先送到洛筝唇边。

洛筝哪会让他给自己喂水,她右背中箭,不便使用右手,便想用左手接过水囊,哪知她伤重之下,纵然左臂没受什么箭伤,但也是酸软无力,水囊刚从秦恒手中拿过来就从她手中又滑落了下去。

秦恒急忙捧住水囊,重又递到洛筝唇边,只说了一句,“郡主,现在不是使性子的时候,你早些恢复气力,咱们早些和大军会合,洛大将军才能安心。”

洛筝迟疑了一下,到底还是就着他的手喝起水来,目光无意中就落在他的手腕上,见他左手腕上缠了一块帕子,隐隐有血迹渗出,不由就是一怔。

困在那亡魂沙漠,高烧晕迷之时,她也不是完全的失去意识,人事不知,有时对发生在她身上的事也能隐约有些感觉,像是当清凉的水液流入干渴的喉中时,还有就是……

洛筝的目光再次落在秦恒腕间那块蓝色丝帕的血痕上,她隐约记得在她高热晕迷时,淌过她喉间的除了清凉的水液外,还有另一种味道不大一样的液体,稍有些粘稠外还略带着些血腥味的液体……

难道,被困在亡魂沙漠时,他除了给自己喂水以外,还,还将他自己的血喂入自己的口中,在自己高热昏迷无法食用他带的那些干粮的时候?

如果现在在她面前的还是前世的那个秦恒的话,洛筝心中是绝不会冒出这个猜测的,但是这一世,想想为了自己他连亡魂沙漠这种绝境都敢往里闯,无论他再做出什么来,洛筝都觉得她已经不会再像开始时那么惊诧意外他的变化了。

对于秦恒这一世的反差,在最初的震惊过后,洛筝现在已经能够极其淡定的来面对这种反差了。所以她只是再默默地看了一眼秦恒腕间的那块染了血的帕子,却是什么也没有问,什么也没有说。

她早已想明白了,无论秦恒这一世这种种做派,是真心喜欢上她了也罢,还是另有所图虚情假意也好,总归不管他是真情还是假意,对自己而言,其实都是没什么区别的。

因为这一世的自己是再不会为他而动心的,即使他如今当真是洗心革面,焕然一新,从头做人,自己也是不会给他任何机会的,因为前世父兄被毒杀的血海深仇她从没有一刻忘记过。

所以,就算这一世她的父兄还好端端的陪在她身边,就算这一世的秦恒与前世截然相反,就算他的手上还没有沾满她亲人的鲜血,就算他当真对她情真意切,不计生死的赶来救她,她也不会对他至今为她所付出的一切动一下眉毛。

洛筝默默的喝完了水,由着秦恒重又将她抱起,去寻找一处过夜的地方。

这一晚她二人还是回到刚从亡魂沙漠出来时见到的那处山洞中过夜,而且在这个山洞里一连呆了三天。

秦恒是这样跟她解释的,“郡主,我知道你归心似箭,恨不能早日飞奔到洛大将军面前,但是你受的伤并不轻,赤焰马也受了好几处箭伤,现下也不能负重。若是单靠我们这样走回去,一则不利于你养伤,二则万一路上再碰到些什么意外,恐怕不大好对付。不如,先在这里多歇上几天,好生休养一下。”

洛筝想了想,还是同意了,毕竟她也不想再让秦恒就这么一路抱着自己继续前行,就算他不觉得手酸,她还觉得膈应呢!

于是,呆在山洞的这三天里,洛筝有幸见识到了齐王殿下平日里绝不会显露于人前的一面,殷勤狗腿伺候人的一面。

可惜,不管这三天齐王殿下对伤病中的木兰郡主照顾的如何无微不至、体贴不已,看在洛筝眼中,只得到一个评价,那就是——差劲,实在太差劲了!

在洛筝看来,齐王殿下这手伺候人的活计远不能和她的贴身侍女阿花相比,至于这种野外生活的经验在她面前更是不够看。

虽说好歹也能捉到几尾鱼,但是抱了一大堆枯草树枝回来却死活不会生火,每次都是燃起来没一会儿就灭掉了,蹲在那里灰头土脸的折腾了半天,除了折腾出一小股浓烟以外,愣是没把火给生起来。

看得洛筝心里嫌弃的不行,这男人,前世在她眼里可是无所不能,无所不会,任谁都比不上的如谪仙一般郎艳独绝的奇男子啊!

可是现在,看着堂堂齐王殿下那一张被烟熏火燎的黑脸,洛筝瞬间觉得他连自家门房老张头的小孙子都比不过,人家才七岁大点的小娃娃,没事还会生堆火来玩,结果你堂堂一个亲王,居然连火都不会生,真是在宫里被娇生惯养坏了。

好在齐王殿下虽然不会生火,但却有一个优点,那就是不耻下问,好容易在洛筝的指点下把火给生起来了,烤出来的鱼要么半生不熟,要么就是外焦里生。

虽然他把唯一一条烤得勉强还算可以的鱼给了洛筝吃,自己去吃烤焦了的鱼,洛筝却依然没有被感动,还是嫌弃的不行,连个鱼都烤不好,真是笨死了,她家那个路痴书生的烧烤本事都比他强。

虽然秦恒的厨艺不怎么样,但带来内服外用的伤药却是极为灵验,休养了三日过后,不但洛筝感觉身子好了许多,就连赤焰马也恢复的奇快。

于是,第四天,洛筝便骑在赤焰马背上,齐王殿下亲自给她牵着缰绳,打算去找他们大秦国的大军。

“不走西边,走东面。”洛筝忽然道。

这几天二人同在一个山洞里,除非必须要回的话,不管秦恒话再多,洛筝一概不理,只是闭目养神,此时见秦恒牵着马就要往西边行去,忍不住开了口。

“哦,为何?我记得洛大将军的中军大营是在西面啊?”秦恒不解。

“以我们这样两人一马,走走歇歇的速度,只怕等我们走到,大军都班师回朝了。倒不如先去借两匹良马来,尽快飞驰回去。”

秦恒点点头,“郡主所言极是,只是如今却去哪里找到两匹良马呢?”

洛筝微微一笑,“从这里往东走,再走不远就是沙泉河上游,鄂温族人中的呼兰部落每年到了这个时候都会迁居到这里的。我和他们交情极好,咱们先去找他们借马。”

于是二人便一路向东而行,因为洛筝和赤焰,这一人一马都是有伤在身,因此行的不快,每走上半个时辰,秦恒就会把她从马上抱下来,歇息一会儿再赶路。

眼见已快到日暮时分,洛筝有些着急,于是在又一次坐下歇息时干脆从怀中取出一个竹哨放在唇边吹了起来,只盼呼兰部落的人能听到她的竹哨声,赶紧过来接她们一下。

哪知等了半响,却也没见到什么动静,于是心下又把秦恒给恨上了。眼见天都快黑了,这混帐不说赶紧加快脚程赶去呼兰部落,反倒突然找了个隐蔽所在,硬是说该休息了,把她从赤焰马上抱下来,留她们一人一马在这儿歇息。

明明一刻钟前刚休息过,这就又要休息了?

洛筝表示十分不解。

更可恨的是,那人把她和赤焰往这儿一丢,说是找水人就跑没影儿了,明明水囊里的水还有一半啊?哪里就这么急需去补充?

洛筝一边在心里恨恨地想着,一边无聊地四处瞅来瞅去,结果不经意间头一抬就看到在她的东北处有一座断崖,此时在夕阳的余辉中,一个人影正有些艰难地在努力往半中腰攀爬。

洛筝一眼就认出了这个人是谁,心里就更纳闷了,这人这是要去做什么?

再然后,她就看见了在那断崖的半山腰上时隐时现的一抹紫色。

于是她瞬间就明白原来秦恒这是去采花了,这七叶兰从来都是生长于悬崖之上,向来极为难采。

可是他费这么力气去采七叶兰做什么?难道打算献给自己?